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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谱!71岁大爷闪婚61岁老太,刚半年就离婚,30万彩礼法院只判10万!

离谱!71岁大爷闪婚61岁老太,刚半年就离婚,30万彩礼法院只判10万!


厦门71岁的李爷爷和61岁的张奶奶,都是离异老人,

相识不久便觉得“情投意合”,很快领证结婚。

婚前李爷爷为表诚意,答应给30万彩礼,双方签了协议,以“共同出借他人”的方式完成交付,白纸黑字写得明白。

谁料婚后性格、习惯完全不合,天天争吵、鸡飞狗跳,这段婚姻仅维持半年,就彻底过不下去了。

张奶奶直接起诉离婚,并要求:30万彩礼全部归自己,一分不退!

李爷爷彻底心寒:这30万是他一辈子省吃俭用的养老钱、保命钱!

婚后柴米油盐、日常开销,500、6000、1710元,全是他微信转账承担,张奶奶几乎没花过一分钱。

他同意离婚,但坚决不同意全额给30万,认为太不合理。

案子到厦门市湖里区法院,法官综合考量:共同生活仅半年,感情基础薄弱。且没有生育子女,
男方承担绝大部分生活开支,30万远超当地合理水平,借婚姻索取财物倾向明显。

最终判决:准予离婚,30万彩礼酌减为10万债权归女方!


网友看到后评论说:闪婚半年要30万?明显冲着钱来!法院判10万都算仁义了!

也有的网友说:老人养老钱不容易,这种借婚姻敛财的,就该一分不判!

还有的网友说:判得太对!短婚、高额彩礼、未共同负担开支,依法必须酌减!

更有网友表示:黄昏恋本是暖心,别让金钱变寒心!支持法院,反对借婚敛财!

我越看越清醒:真心找伴,谈的是感情;存心敛财,谈的是金钱!

李爷爷错在太轻信、太急于求伴;张奶奶的问题,在于把婚姻当筹码,把彩礼当横财。

刚结婚就闹离婚,还想全额拿走30万,这不是过日子,是借婚姻索取财物,违背公序良俗 。

法院把30万砍到10万,不是和稀泥,是明断是非、维护公平、遏制高价彩礼歪风!

也给所有老人提个醒:黄昏恋可以有,但大额钱财一定要慎之又慎,别让晚年陪伴,变成晚年一劫 。

晚年找伴,图的是互相照顾、心安温暖,不是巨额彩礼、一夜暴富。

感情不能买卖,婚姻不能敛财,
真心换真心,才能长久;算计换算计,只会一场空。

法院这一判,守住了公平,也守住了底线:借婚姻敛财行不通,法律公道自在人心!

对此,你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