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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省台中市的张女士,送给读高中侄子一部旧手机,结果法院判她赔偿给相关第三方40

台湾省台中市的张女士,送给读高中侄子一部旧手机,结果法院判她赔偿给相关第三方40万新台币。

2026年4月2日,台湾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,42岁的张女士合计赔偿给已婚男子林某的妻子40万元新台币。

今年2月18日,台中市张女士换新手机,仅删除了旧手机表面照片,未退出云端相册、未恢复出厂设置,未对手机深度格式化。

3月1日,张女士读高中的侄子手机出故障,她将旧手机赠予侄子。该手机未退出云端账号、未清除私密数据、也未设置锁屏密码。

有一天,张女士的侄子开机联网,云端自动同步,发生了张女士与已婚男子林某大量不雅照和露骨聊天记录外泄。

云端同步成“铁证”!侄子正常使用时,云端自动同步,张女士与林某不雅内容完整暴露,被亲友看到并转发给林某妻子的手机上。

于是,林某的妻子以侵害配偶权、精神损害等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诉讼。

张女士在庭审抗辩环节称侄子“侵犯隐私”,被法院驳回。法庭认定张女士主动赠机但未做安全防护,应预见风险,属重大过失。

法院认定张女士侵害配偶权,综合身份、经济能力及精神损害,判张女士赔偿男子A的妻子40万元新台币。

台湾地区“民法”第184条、第195条:故意以违背善良风俗方法加害于他人配偶权,受害配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

各位友友:旧手机进入流转前,务必退出所有账号、关闭云同步、恢复出厂设置、深度格式化,避免类似“技术性翻车”。

(文章图片源自网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