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5年,日本投降,老蒋特别对何应钦交代说:酒井隆这个战犯必须处以极刑,让他血债血偿!
这句话背后,压着整整17年的国仇。
1928年,蒋介石率北伐军挺进山东,形势一片大好。时任日本驻济南领事馆武官酒井隆,眼看中国就要完成统一,坐不住了。
酒井隆接连向日本军部发电报,声称山东局势极度混乱、日本侨民生命危在旦夕,请求紧急增兵。军部信了这套说辞,派第6师团五千余人从青岛登陆,开进山东。
日军一到,酒井隆立刻开始布置下一步。4月底,酒井隆催促第6师团长福田彦助火速赶赴济南,福田彦助星夜兼程抵达城外。
5月4日,北伐军在城内依法处决了13名走私鸦片的日本毒贩,酒井隆抓住这个由头,向东京发报,把死亡人数虚报了二十多倍,煽动军部情绪。
当天下午,酒井隆指使日军动用大炮和重机枪轰击城内居民密集区,造成中国军民死伤逾千。
当晚11时,酒井隆又指使数十名日兵冲进国民党山东交涉公署,剪断所有电话线,把国民党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蔡公时及17名公署职员全部捆起来。
蔡公时当场质问,酒井隆的部下回答的方式,是把蔡公时的耳、鼻、舌、眼一一剜去,然后用机枪将18人全部打死。
随后数日,日军在济南城内烧杀劫掠,遇难军民超过六千人,史称"济南惨案",又称"五三惨案"。
"身受之耻,以五三为第一。"这是蒋介石在1928年5月3日日记里写下的原话,此后他坚持每天在日记中写下"雪耻"二字。
这份屈辱,蒋介石一记就是十七年。而酒井隆呢,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惩处,反而凭着这一系列操作在日军中平步青云。
七年后,酒井隆升任天津驻屯军参谋长。1935年,河北局势紧张,酒井隆再次登场。
酒井隆亲自草拟了一份最后通牒,要求国民政府把军队全部撤出华北,还替何应钦起草了一份"我们完全接受"的答复,然后找上门去大吵大闹,逼何应钦照单全收。
何应钦不敢接那份答复,改写了一句措辞模糊的话,但实质内容已无力挽回。这就是后来留在历史上的《何梅协定》。
日军不费一枪一弹,把华北的门打开了。
太平洋战争爆发前,酒井隆已升至中将,出任第23军司令官,驻扎广州。1941年12月8日,日本偷袭珍珠港的同一天,酒井隆指挥日军越过深圳河,向香港发起进攻。
12月25日,香港总督杨慕琦宣布投降,香港陷落。在正式占领当局接管之前,酒井隆是香港实际上的最高军事长官。
占领期间,暴行随即发生。根据战后法庭档案记录:12月17日至18日,鲤鱼门30名战俘被屠杀;12月18日,摩星岭炮台24名战俘被处决;
12月19日,一支20人的英军医疗队遭到杀害;12月24日至26日,多名护士遭到强奸,三人死亡;另有数十名伤兵俘虏被集体枪杀。这些记录都有具体的时间、地点和人员,不是模糊的指控,是清清楚楚的罪证。
日本投降后,酒井隆知道自己在劫难逃,乔装混进了一批等待遣返的日本侨民队伍中,却被中国宪兵当场识破,押送南京。
1945年10月,蒋介石亲手圈定了一份"侵华最著者"名单,共12人,土肥原贤二、东条英机等赫赫有名的人物都在其中,酒井隆列第十位。
能排进这份名单,足以说明蒋介石对酒井隆的憎恨绝非一时冲动。
英方随后将酒井隆占领香港期间的大量罪证移交南京法庭,判决书起草完成后附有五十多份证据档案,内容涵盖战前策动侵略的罪行和战时屠杀平民的罪行两大部分,国民政府后来将这份判决书呈送联合国,作为中国战后司法审判水平的展示,联合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在报告中对此给予了正面评价。
1946年8月27日,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宣判酒井隆死刑。9月13日,酒井隆被押赴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,成为日本将级战犯中在中国被处决的第一人。
枪声响后,在场的数万民众掌声雷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