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,女子在澡堂洗澡,一家长带2岁男童进入女浴,女子犯膈应。无独有偶,另一女子洗澡时,碰到一6岁男童进入,手里还拿着手机,女子担心被拍到,告知搓澡阿姨,搓澡阿姨说:我只负责搓澡,这事不归我管。两名女子都窝了一肚子火,一并报警维权。结果澡堂的态度,让她们失望至极。网友:才2岁懂什么,太矫情了!
4月2日,林女士趁着空闲到澡堂放松,刚走进女宾更衣室,还没脱下外套,眼前的一幕就让她瞬间僵住。
一名家长带着一儿一女,大摇大摆走进女更衣室,其中男童约2岁,懵懂地跟在身后,对周围环境充满好奇。
林女士瞬间紧绷身体,强烈的不适感涌上心头,女更衣室本是女性专属私密空间,褪去衣物的地方突然出现异性孩童,哪怕年龄再小,也让人浑身不自在。
她立刻停下脱衣动作,拎起东西气冲冲走出更衣室,心里又气又无奈,既不满家长不分边界,也吐槽澡堂工作人员视而不见。
林女士在门口平复情绪时,同样怒气冲冲的化姓刘女士也匆匆走出,两人眼神交汇,便知彼此都遭遇了不顺心的事。
刘女士的遭遇更让人揪心,她正在女浴区搓澡、毫无防备时,眼角余光瞥见一个身影来回转悠。
仔细一看,是个6岁左右的男童,手里紧紧攥着手机,时不时举起又放下,动作随意,完全没意识到身处女性专属浴区。
刘女士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,澡堂里都是赤裸的女性,男童手里的手机就像定时炸弹,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拍到隐私。
她赶紧示意搓澡阿姨制止,可对方只是淡淡看了一眼,继续手上的活,丝毫没有干预的意思。
刘女士越想越怕,没洗完澡就慌慌张张穿上衣服逃离浴区,走出澡堂后,心里的不安仍未消散。
两人互吐苦水后愈发气愤,一致认为隐私权受到侵犯,于是决定一起报警,希望得到合理说法。
警方赶到后,调取了澡堂公共区域监控,详细了解情况并记录在案,截至记者发稿前,辖区派出所仍未给出明确处理回复。
面对警方介入和两位女士的不满,澡堂工作人员才慢悠悠回应,称已提醒过6岁男童家长,男童是自己偷溜进去的,与澡堂无关。
工作人员还表示,已检查过男童手机,确认未拍到其他顾客隐私,言外之意是两位女士反应过度。
至于解决方案,澡堂仅提出给林女士免单、给刘女士打折,想用小优惠平息不满,态度十分敷衍。
更让人不解的是,被问及男童入浴规定时,工作人员说法前后矛盾,先称不允许任何男童进入,后又改口说90厘米以下可以进入。
该澡堂线上平台看到,标注的规定是“儿童1米4以下免费,一位成人仅限带一位儿童免费,身高超过90厘米的儿童禁止混浴”,与工作人员口头说法明显不符。
显然,澡堂的儿童入浴规定本身含糊不清,日常管理疏忽,工作人员未尽监管责任,才导致事件发生。
类似纠纷并不少见,此前江苏无锡有女子带男童进健身房女更衣室,被提醒后不仅不改还大骂对方;
四川绵阳一名女大学生,因制止家长带男童进女更衣室,遭到辱骂殴打并受伤就医。
这些事件都说明,家长边界感缺失正在侵犯他人隐私,而公共场所管理疏忽,让这种尴尬频频发生。
家长一时图方便,既忽略了其他女性的感受,也不利于孩子性别意识培养,3岁左右孩子已开始形成性别意识,过早进入异性私密空间,易造成性别认知混淆。
6岁男童带手机入浴更不可取,手机拍摄功能可能侵犯他人隐私,家长作为监管人,未履行看管责任,本身存在过错。
从法律层面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;
澡堂作为经营场所,有安全保障义务,工作人员未制止相关行为,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希望这件事能给家长和公共场所经营者敲响警钟,家长要树立边界感,履行监管责任,从小培养孩子性别意识;
公共场所要完善规定,加强工作人员培训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