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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曲靖,一14岁少年在与女同学一起玩耍时,趁对方不备,将其抱住后欲发生关系。女

云南曲靖,一14岁少年在与女同学一起玩耍时,趁对方不备,将其抱住后欲发生关系。女同学激烈反抗、大声呼救后,少年担心自己的行为暴露,竟将女同学残忍杀害后抛尸路边。后警方对少年进行审讯时,少年始终未承认是自己杀了女同学,之后到了法庭上,少年的认罪态度极差,直到庭审快结束时,才向女同学父母道歉,还提出要赡养二人,但遭到了拒绝。女同学父母明确表示放弃一切赔偿,只要求严惩。

2025年7月6号晚上,云南曲靖罗平县一个村子里,14岁的蒋某某和15岁的方某某,还有其他几个村民家的人一起玩耍,两人是同班同学,也是同村人,平时除了上学见面,私下里没什么交集。

玩到深夜快12点的时候,方某某想回家,蒋某某主动提出送她,先把同行的另一个女同学送回家后,就剩下他们两个人单独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走到村子里一户村民家旁边的路边时,蒋某某突然起了坏心思,趁方某某不注意,从她身后用手勒住她的脖子,把她勒得瘫软在地,然后放平在地上,想对她发生关系。

方某某醒过来后,拼命反抗,还大声呼救,蒋某某怕附近的村民听见,赶紧用手捂住她的嘴,等她不叫了才松手,可没想到方某某又开始呼救,蒋某某慌了,生怕自己的事被发现,就又用双手死死掐住方某某的脖子,直到她没了任何反应才松开。

之后蒋某某还试图对她做不轨的事,又想把她拖到附近一个废弃的烤房里藏起来,拖到半路的时候,他接到了妈妈催他回家的电话,就随便把方某某的尸体扔在了路边的水泥路上,自己赶紧回了家。

第二天凌晨1点多,有村民路过的时候发现了方某某的尸体,赶紧报了警,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蒋某某,当天就在他家里把他抓了起来。

让人没想到的是,蒋某某被抓后,一点都不慌张,案发第二天一早,还像没事人一样跟着他妈妈上山采蘑菇。

而且他杀人当晚,还特意去附近一位老人家里讨水喝,其实不是真的口渴,就是想试探一下老人有没有看到他作案。

后来老人把这件事告诉了方某某的爸爸,方某某的爸爸把线索交给警方,蒋某某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去过老人家里,但一开始审讯的时候,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杀了方某某,不管警方怎么问,都拒不认罪。

方某某的爸妈常年在外面打工,女儿一个人在家生活,平时乖巧又懂事,本来案发第二天,女儿还要去昆明的舅舅家补课,没想到一夜之间就没了,他们得知女儿被害后,悲痛欲绝,赶到老家处理后事,女儿的遗体一直放在殡仪馆,直到庭审的时候都没火化。

蒋某某的爸妈和方某某的爸妈本来就认识,事发后没多久,蒋某某的爸妈曾带着亲属上门,却没说什么实质性的道歉话,之后就再也没露过面。

直到2026年3月30号下午,这个案子才在罗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因为涉及未成年人隐私,庭审没有公开,只有方某某的爸妈和代理律师,还有蒋某某和他的爸妈、法律援助律师在场。

庭审的时候,蒋某某虽然承认了自己想性侵方某某,还杀了她,但对关键的作案细节一直回避,说法也前后矛盾,认罪态度特别差,一点都没有悔改的样子。

庭审从下午2点一直开到傍晚6点,快结束的时候,蒋某某才慢悠悠地向方某某的爸妈道歉,还提出等自己出狱后,赡养方某某的爸妈,可方某某的爸妈当场就拒绝了。

他们心里的痛苦根本无法弥补,女儿没了,再多的道歉和补偿都没用,所以他们当庭提出,放弃所有的民事赔偿,什么都不要,只希望法院能严惩蒋某某,给死去的女儿一个交代。

可能有人会说,蒋某某才14岁,还是个孩子,应该从轻处罚,但法律有明确规定,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强奸这样的重罪,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。

蒋某某作案的时候已经14岁,而且手段残忍,杀了人之后还刻意隐瞒,庭审时态度又差,根本不是一时冲动犯错,而是主观上就有恶念。

方某某的爸妈失去了唯一的女儿,每天打开家门就能看到女儿遇害的地方,那种痛苦常人无法想象,他们放弃赔偿只求严惩,就是想让凶手付出应有的代价,不让女儿白白死去。

目前案件还没有当庭宣判,所有人都在等着一个公正的结果,等着告慰那个无辜逝去的花季少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