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,房东准备给自家房子安装空调,安装妥善之后租客提出要求,希望调换外挂机,于是就拨打了售后电话,提出了移机诉求。安排师傅上门时,工人师傅没有佩戴安全绳,一个不小心就从6楼掉下去了。这下房东、租客都悲催了,被工人的家属给上诉了,要求他们赔偿经济损失。
租客郝某入住后,发现空调外挂机安装的位置正好对着自家窗户,不仅影响采光,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也让他难以接受。
斟酌再三后,郝某找到了房东赵某,提出希望调换空调外挂机位置的诉求,赵某想着租客长期居住,理应满足合理需求,便同意了郝某的请求,让郝某直接联系空调售后,办理移机手续。
郝某随即拨打了该品牌空调的售后电话,详细说明情况后,售后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安排师傅上门移机,并告知了移机的大致费用,郝某表示认可,双方约定了上门时间。
到了约定当天,一名姓徐的工人师傅独自上门,随身携带了移机所需的工具,却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装备,既没有安全帽,也没有系安全绳,郝某和赵某当时都在场,看到工人师傅没有佩戴安全绳,两人都没有多想,也没有主动提醒工人师傅做好安全防护,只以为师傅经验丰富,不会出现意外。
工人师傅简单查看了空调外挂机的位置后,便开始进行移机操作。他借助窗台作为立足点,爬到六楼的外墙处,一手抓住墙体,一手操作工具拆卸外挂机,由于没有安全绳的保护,身体完全处于悬空状态,脚下也没有稳固的支撑点。
就在他拆卸完外挂机,准备将其转移到新位置时,脚下一滑,身体失去平衡,从六楼径直坠落,重重砸在楼下的地面上。
现场的郝某和赵某看到这一幕,瞬间吓得不知所措,反应过来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。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,对工人师傅进行了紧急抢救,但由于坠落高度过高,伤势过重,最终抢救无效身亡。
警方赶到后,对现场进行了勘验,调取了小区监控,核实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,确认工人师傅系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绳,操作不当导致坠落身亡。
事故发生后,工人师傅的家属赶到现场,悲痛欲绝,看着亲人意外离世,家属难以接受这一事实。在了解了事故的经过后,家属认为,房东赵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,租客郝某作为移机需求的提出者。
两人在工人师傅上门作业时,未提醒其佩戴安全绳,也未对作业安全进行必要的监督,存在明显过错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协商无果后,工人师傅的家属将赵某和郝某一同告上了法庭,要求两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。
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,依法进行了审理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赵某与郝某于此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赵某应郝某的要求,同意调换空调外挂机位置,并由郝某联系售后移机,工人师傅上门后未佩戴安全绳进行高空作业,最终坠落身亡。
法院认为,赵某和郝某作为共同定作人,在选任承揽人时,未对工人师傅的高空作业资质进行审查,在作业过程中,也未履行安全提示义务,未提醒工人师傅佩戴安全防护装备,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同时,法院也认定,工人师傅自身存在主要过错。作为长期从事空调安装、移机工作的人员,其明知高空作业存在极大风险,却违反高空作业安全规范,未佩戴安全绳和安全帽,自身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,对自身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最终,一审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,判决赵某和郝某共同承担15%的赔偿责任,赔偿工人师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,工人师傅自身承担85%的责任。
一审判决作出后,赵某和郝某均表示不服,提起上诉。赵某认为,调换空调外挂机是租客郝某提出的需求,移机也是郝某联系的售后,自己并未参与其中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,郝某则认为,工人师傅坠亡是因为其自身未佩戴安全绳,与自己无关,自己不存在过错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二审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,依法进行了审理,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核查。法院认为,赵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,同意郝某调换空调外挂机的请求,且最初的空调安装也是由其联系安排。
郝某作为移机需求的提出者和现场指示者,两人的行为具有连续性,应视为共同与工人师傅形成承揽关系。两人作为共同定作人,未对工人师傅的资质进行审查,也未履行安全提示义务,一审判决认定的过错程度和责任比例并无不当。最终,二审法院驳回了赵某和郝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这起看似偶然的悲剧,其实背后隐藏着诸多必然。现实生活中,类似的高空作业安全事故并不少见,淮安曾有一名空调安装工在安装外机时,未佩戴安全绳,徒手跨越至空调平台时坠落身亡,经调查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广州也曾审结一起高空作业坠亡案件,法院根据定作人、承揽人和工人的过错程度,划分了相应的责任比例。这些案例都在提醒我们,高空作业无小事,任何一丝疏忽,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