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一个真实判例
夫妻结婚十年,妻子还是处女。
原因是丈夫一直没有性行为能力,无法履行夫妻义务。
妻子忍了十年,实在熬不下去,
跑去法院起诉,要求撤销婚姻,
她觉得自己被骗了,这场婚姻根本不算数。
可结果呢?法院直接驳回了。
律师给出的解释很现实,也很扎心:
我国法律里,可撤销婚姻只有两种情况:
被胁迫结婚,或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。
哪怕性功能障碍被认定为重大疾病,
法律也规定了一年的撤销期限。
从结婚后知道这件事开始计算,
超过一年,撤销权就自动失效。
十年时间,早就过了法定期限,
所以不能撤销,只能走离婚程序。
这场婚姻从法律上完全有效,
妻子白白消耗了十年青春,
想抹去婚史都做不到。
很多人不懂法,以为无性婚姻就能撤销,
其实真的不是。
一旦超过一年,就再也没有回头路。
提醒所有准备结婚的朋友:
婚前一定要了解清楚,慎重选择,
别等婚后才发现,为时已晚。
婚姻不是儿戏,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。
真实案例 无性婚姻 法律科普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