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丧尽天良!一位母亲带着女儿前去处理纠纷,本以为那是最安全、最公正的地方,没想到竟是恶魔设下的陷阱。
李某身着制服,利用身份之便,借口单独问话支开母亲,反手锁上门,用拘留恐吓未成年少女,丧心病狂地实施强制猥亵。
在公权力单位、在报案过程中、利用职务权力,三重恶劣叠加,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犯罪,而是对法律、对良知、对弱者最赤裸的践踏!
DNA铁证如山,嫌疑人当场认罪,证据确凿、罪行清晰,可一审判决结果,却让无数人寒心到窒息——仅仅判处两年九个月。
不到三年,恶魔就能刑满释放、重归自由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可那个受害的女孩呢?
从此活在阴影里,自残、恐惧、离家出走,本该阳光灿烂的童年和人生,被彻底摧毁,一辈子都活在创伤里。
更让人愤怒的是,从案发至今,家属连一句最基本、最正式的道歉,都没有等到。
手握公权,不为民做主,反而变成欺压弱小、满足私欲的工具;知法犯法,恶迹昭彰,却只付出如此轻微的代价。
摧毁一个孩子、毁掉一个家庭的代价,难道就只值短短两年多的自由吗?
法律的正义,不该如此廉价!
天理昭昭,民心难平,这样的判决,谁能服?谁能忍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