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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,女子40岁时拼了半条命生下二胎儿子,丈夫体恤她,主动提出儿子出生后跟随母姓

上海,女子40岁时拼了半条命生下二胎儿子,丈夫体恤她,主动提出儿子出生后跟随母姓,女子感动不已,谁料公公去世前拉着丈夫的手,说孙子没有随父姓是遗憾,他千叮咛万嘱咐,一定要给孙子改姓,好延续家族的传承,丈夫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,反悔了,要求儿子跟他姓,女子这下不干了,坚决不同意,谁料丈夫竟直接提起离婚诉讼,想以此逼女子妥协。结局意想不到!

张女士结婚快20年了,她和丈夫从介绍认识到自由恋爱,大女儿都快上高中了。

如今丈夫李先生竟然为了小儿子的姓,真跟她动了真格要离婚,还闹到了法院。

这事儿的疙瘩,还得从2019年说起。

那年张女士40岁,算是高龄产妇了,拼了半条命生下二胎儿子。

怀孩子那会儿,李先生嘴甜,哄着她说:咱家老大跟我姓,老二就跟你姓,反正都是咱的骨肉。

张女士是家里独苗,听了这话心里暖乎乎的,孩子生下来户口本上就写了母姓。

可这几年,李先生像是变了个人。他老爹临走前攥着他的手,念叨说:孙子没跟咱家姓,是个遗憾。

这句遗言成了李先生的心病,也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。

他就在心里琢磨,大街上孩子随爹姓是天经地义,凭啥我儿子要随娘家姓?这不仅是面子问题,更是断了香火的大事。

于是,李先生几次三番提改姓,那张女士肯定不乐意了呀!当时说得好好的,你现在反悔?我40岁拼死生的孩子,跟我姓怎么了?

两人因为这件事争吵不断,张女士一气之下抱着儿子回了娘家,一住就是好几个月。

即便这样,李先生也没松口。他觉得自己没错,并且把这事儿上升到了家族传承的高度。

见软的不行,他来了狠的,那就是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。

他的要求就是:要么改姓,要么离婚,没第三条路。否则他真是觉得自己尽孝无门了!

法官听完这一地鸡毛,也没急着判离。

法官认为,这两口子自由恋爱基础不错,吵归吵,但还没到非分不可的地步。

真正的问题是在于李先生心里的那个结没解开,但他用错了方法。

从法律角度看,孩子跟爹姓跟妈姓都合法。

现在一家四口还住一个屋檐下,女儿马上要中考,正是关键时候,这时候因为一个姓氏把家拆了,对孩子伤害最大。

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: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李先生因儿子姓氏问题起诉离婚,但双方系自由恋爱且结婚近20年,不仅有深厚感情基础,且共同生活、子女尚幼。

法律规定“感情确已破裂”是离婚的法定标准,而子女姓氏争议属于家庭内部协商范畴,并非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。

最后,法院一锤定音:不准离。

理由很简单,李先生拿不出证据证明俩人感情彻底破裂,光为了姓氏吵架,不至于如此轻率的离婚。

对此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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