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听一个hr同行讲了一个真事,员工因为咱拖欠的工资把自己给要进去,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…
说是他们当地有一家公司老板不发工资,员工把老板告了。可是公司没和他们签劳动合同,办公室没监控不说,连工位都是不固定的。
员工上班也都是错着得轮班,还有不少临时工,导致同事之间几乎都不认识…
更绝的是工作电脑不能保存任何东西,完成的工作存到U盘里,老板下班会收走,电脑关机或者重启,直接重置系统…
发工资更是看心情,说不发就不发,发的时候也是都是现金…
导致员工仲裁根本拿不出上班的证据,老板更是直接不承认有这个员工不说,反告员工诬陷。
结果员工进去了3年,还得赔老板的名誉损失费。他进去那三年,老板找里面的人天天弄他…
员工后来好不容易出来了,气不过回公司砸东西泄愤结果又被带走了…在后来又不知道怎么被搞个什么病(上手术台的那种),要家里人换血还是换器官…一个加就这么给毁了…
听同行这么说,感觉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,这可是法治社会啊,还能这么玩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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