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:不予立案!
两名女孩杀害7月大男婴,
一个11岁,一个9岁,
将7个月男孩摔到地上,并用脚踩踏,导致男孩受伤。抢救无效死亡。
年龄成了两个女孩的“免死金牌”,
最终警方:不予立案。
受害者家属接到不予立案通知,
内心是多么的无助、悲伤与愤怒。
自古以来杀人偿命,
然而现在的法律,给低龄恶魔颁发了“免死金牌”。
年龄不应该成为免责的依据,
受害者的生命权谁能保障,
最好的方法是,集中教养,养到18岁,执行死刑。
只有严格的法律,坏人受到应有惩罚,才能减少同类型案件发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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