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祖宗显灵?”湖南,一男子花16500元,为父母立了块墓碑,岂料,2年后的清明节,男子去上坟时,墓碑突然倒下来,竟将男子砸成重伤,造成10级伤残,住院花了22万,事后,男子找施工方索赔,对方却一口拒绝,而法院这样判!
男子名叫王建明,他小时候父母就不在了,这种事对人的影响,其实不用多说。很多人长大后,总会想着“补一补”,哪怕只是把墓地修得体面一点。
2022年,王建明经熟人介绍,找到了常年从事修墓、立碑工作的刘成东,听说刘成东是有经验的老师傅,王建明便放心地将立碑和修围墙的活儿交给了他。
两人简单协商后,确定了墓碑的款式、所用材料,最终敲定总费用为16500元。刘成东承接活儿后,又喊来自己的表兄弟李向南一起施工,两人分工配合,没几天就完成了墓碑安装和围墙修建工作。
王建明到现场大致查看后,觉得整体符合预期,便当场结清了全部款项,丝毫没有想到,这块看似牢固的墓碑,会在两年后成为伤害自己的“祸根”。
时间转眼到了2024年清明节,这是中国人祭奠先祖、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,王建明也如期带着家人前往父母墓地扫墓。
当时,他蹲在墓碑前,专心致志地烧着纸钱,没有任何预兆,也没有人触碰墓碑,那块立了整整两年的墓碑,突然“轰隆”一声轰然倒塌,直直地砸在了王建明的身上。
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同行的家人惊慌失措,反应过来后,大家赶紧合力挪开沉重的石碑,将王建明从下面救了出来,并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。
经医院全面检查,王建明浑身多处骨折,伤势严重,经过长时间的治疗和调养,才逐渐脱离危险。
后续经专业机构鉴定,王建明的伤残等级被定为10级,这意味着此次意外会对他后续的正常生活造成长期影响。
据统计,王建明住院治疗期间,仅医药费就花了22万余元,这还不包括后续的康复费、误工费等相关费用,一场尽孝之行,最终变成了一场让他身心俱疲、经济受损的噩梦。
身体逐渐康复后,王建明和家人认为,墓碑之所以会突然倒塌,肯定是当年施工时存在质量问题,若是施工规范、地基扎实,一块墓碑不可能仅立两年就自行倒塌,更不会砸伤人。
于是,王建明找到当年的施工方刘成东和李向南,要求二人承担自己的医药费、伤残赔偿金等全部相关损失。
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刘成东一口拒绝了王建明的索赔要求。他辩称,这两年湖南雨水较多,墓碑的地基是被雨水泡松才导致倒塌的,这属于自然原因,与他的施工质量没有任何关系,说白了就是“天要下雨,没办法”,他认为自己以往都是这样施工的,此次意外纯属偶然,不该由他承担责任。
双方各执一词,争执不下,王建明觉得自己十分委屈,明明是施工方的过错导致自己受伤,却无法获得合理赔偿,无奈之下,他只能拿起法律武器,将刘成东和李向南一同告上了法院,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讨回公道。
案件受理后,法院并没有仅凭双方的口头辩解就作出判决,而是委托专业机构,对墓碑倒塌的原因进行了专业鉴定——毕竟,责任归属不能靠嘴说,必须以专业证据为依据。
鉴定结果出来后,彻底推翻了刘成东的辩解,鉴定报告明确指出,墓碑倒塌的主要原因是施工时底座水泥粘接不牢固、粘接层过薄,远低于行业基本标准,而雨水冲刷只是次要诱因。
简单来说,若是当初施工时,刘成东和李向南能够规范操作,将水泥粘牢固、把地基做扎实,即便遭遇再多雨水,墓碑也不至于突然倒塌。
法院审理认为,本案系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,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,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施工方能证明自己的施工没有质量缺陷。
结合鉴定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,刘成东和李向南作为共同施工人,分工协作完成墓碑修建工作、共享利润,应当对墓碑的质量问题共同承担责任,其施工操作不当是此次意外发生的根本原因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同时,法院也认定,王建明作为祭扫人,在雨天前往墓地扫墓时,没有充分注意周围环境,未考虑到阴雨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,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,自身也存在一定过失,应承担次要责任。
综合全案情况,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刘成东和李向南共同承担70%的主要责任,赔偿王建明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;王建明自行承担30%的次要责任。一审判决后,刘成东和李向南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这场因立碑引发的纠纷,最终尘埃落定。
这场意外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,立碑尽孝本是好事,但施工质量不可忽视,施工方应坚守规范,确保施工安全;而祭扫者在前往墓地祭扫时,也应提高安全警惕,排查周边安全隐患,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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