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基于道可特刑事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视角,旨在探讨互联网公益募捐场景下的一个新型刑法问题:行为人伪造病历、虚构病情,或者干脆伪造“水滴筹”“轻松筹”等平台的募捐链接,向素不相识的爱心人士募集资金,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?若骗得金额不大,还能否入罪?网络诈捐与普通诈骗相比,在行为构造、数额认定、法益侵害上有何特殊性?本文旨在结合司法裁判与规范性文件,厘清网络诈捐的定性逻辑与量刑规则,并对平台与公众的合规防范提出建议。
道可特律师梳理发现,先看一则真实案例的轮廓:(2019)新0107刑初6号案,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,被告人伪造病历,虚构自己身患重病的事实,通过“轻松筹”“水滴筹”等平台发布募捐信息,并利用微信、QQ在全国范围内传播,共骗取捐款7404.11元,受骗群众达429人次,覆盖26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若仅从金额看,七千余元刚刚迈过诈骗罪的入罪门槛;但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对其从重处罚。
道可特律师观察到,七千元的诈骗何以“从重”?这正是网络诈捐案件的特殊性所在:其侵害的不仅是被害人的财产,更是社会公众对公益募捐机制的信任。后者的破坏无法以金钱衡量,却真实加剧了社会信任危机。刑法应当如何评价这种“小额、多数、广域”的诈捐行为?
据此,道可特律师梳理结论为:网络诈捐虽金额小,但危害大,应从重处罚
七千元捐款骗局为何从重处罚:网络诈捐的刑法评价
本文基于道可特刑事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视角,旨在探讨互联网公益募捐场景下的一个新型刑法问题:行为人伪造病历、虚构病情,或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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